小桃的深夜床邊聊聊天時間。
幸與否是主觀的、自我感覺為主。
而惡是由外人、社會氛圍、法律條文去定義的。
兩者間或許有相似之處甚至因果關聯,但最重要的依舊是「選擇」。
自認為不幸的人,不一定會選擇成為體制內的惡;反之亦然。
有人認為:不幸唆使惡行,惡行延伸不幸。
我覺得,這兩者直接沒有如此直接的關聯。
初生之人不懂善惡,但感覺得到自己是幸還是不幸的。
說到底,善惡的觀念是由人類訂定、延伸成法律,由人判、法官判、社會判。被“認定”是惡就是絕對的惡嗎?還是與裁判者價值觀抵觸的一切都叫作惡呢?
法庭上,可以判一個人是惡的,無法判誰是不幸的。而判決者認為的惡就是真正的惡嗎?判決者看到的故事是真實的一面嗎?
又有多少已經造成他人「不幸」的「惡」卻不被判斷是惡呢?
如果法律的正義是制止惡行,那在判斷何謂惡行這件事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。
對於非司法官的小老百姓如我,一場訴訟就是一場博弈,賭裁判者的能力與「心」力。
若惡與不幸真的有相生關係,那麼對我而言便是行惡之人不被認定為惡者,這樣的判決造成我的不幸,不管是有形還是無形的。
本來有好多東西想打,結果吃了睡前的藥腦袋卡卡的==已經盡量把想表達的東西打出來了,清醒一點後再編輯吧zzz
最後送上腳丫丫宵夜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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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有什麼想法都留起來
#善或惡 #幸或不幸